除塵器驗收原則
2016-04-02 10:49:59
除塵設備制作與安裝工程竣工后,歷經安裝調試和試生產考核,具備生產運行條件,應當遵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分口管理的原則和《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管理規定》或《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管理規定》,本著“先編制與批準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方案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方案,后實施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或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程序,科學編制與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或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供建設項目主管部門適時組織與實施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或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評價或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評價,應由具有省級資質的機構承擔。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環保措施)竣工驗收,應遵守下列原則:①以《建設項目承包合同》為依據,按承包工程組織整體驗收的原則;②以設計圖紙為依據,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為補充的質量控制原則;③以承包合同總額為準的費用總承包原則;④投產運行一年內的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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